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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实验室安全用电规则
  发布时间:2013-09-27

一、 严格遵照实验室总闸、分闸供电的额定,功率要求,不得超负荷用电。

二、 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线供电,同线连接的较小功率负载应设置分路保险。测量仪器应与功率设备分别使用不同的供电线路。

三、 电源设备、接插件周围严禁存放有机溶剂、纸张等易燃物品。

四、 室内电源线的布设应由电工完成。自行设置的接线板要符合规范。

五、 电器设备要有符合规范的接地,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 发现供电系统异常应及时报告电工处置。

七、 对易于受停电事故损害的贵重仪器设备要尽可能地采取保护措施。

八、 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电炉烧水、做饭取暖。

九、 实验结束后,应关掉用电器的电源(特殊设备除外)

十、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好计算机和其它办公室设备的电源。

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领导小组、课题组长、安全员应切实负责、监督本规则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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