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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3-09-27

  

  

(总则

  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原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动态结构实验室和北大化学系结构化学开放实验室的基础上,于19873月通过专家论证,由国家计委正式批准成立的。1991年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该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与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的第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是在过去历来合作研究基础上自然形成的。1995年及1999年分别通过了两次重点实验室评估。在国家计委、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及依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国家重点实验室已成为化学和生物分子体系结构、功能和动态过程研究的重要基地。

  我室通过理论与实验紧密结合,利用结构化学及相关手段研究化学体系、生物体系及材料体系的稳态结构及动态结构与功能的关系。随着对生物体系、材料体系的功能在分子水平上认识的深入使结构化学与生命科学及材料科学交叉融合,形成了新的学科生长点。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为:(1)动态结构化学与生物学;(2)结构生物化学;(3)功能体系分子工程学。近年来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化学和生物体系中超快速过程和瞬态物种结构研究;结构生物化学;单分子检测技术及其在生物体系中的应用;多核过渡金属化合物的合成与结构研究;功能体系的结构和性能研究。

() 实验室的主要工作方式

1.实验室应以本室所承担的各项国家研究项目和面向国家需求的各类项目为中心开展研究工作。

2.实验室设置的开放研究课题实行基金制,在实验室发布的研究基金指南范围内,国内外科学工作者都可以申请研究课题。经开放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由开放基金支持。也可受聘参加合作研究,或自带课题或经费来实验室工作。

3.聘请客座专家开展有希望和发展前途的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受聘专家可以长期或定期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4.吸引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学工作者到本实验室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5.接受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工作或进行合作研究,也接受其他单位的合作研究。

6.接纳其它单位的年青科研人员的进修,为其它单位培养研究生。

7.有计划地承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

8.建立实验记录档案,印制研究工作报告,论文预印本、开放研究实验室年报,并及时寄赠国内外同行和有关单位。

9.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外相应的先进实验室建立双边关系。

() 主要措施与制度

1.本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内外有关研究工作的发展情况,对本实验室研究方面及课题设置的调整提出意见,提请学术委员会及室务会讨论。组织重大课题的申请,筹集资金,聘任人员,组织编写并发布“研究基金指南”组织国内外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活动,组织编制实验室年度工作报告等。

2.实验室设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水平的同行科学家组成,也是实验室的学术评审机构。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是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定研究基金指南;评审研究课题;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审定年度工作报告。

3.实验室设室务工作委员会。室务会成员包括我室所有学术骨干成员及依托单位行政领导一人,其职能是就室内重大动作问题达成一致,并予以监督。

4.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实验室主任、两名副主任、科研秘书和行政秘书承担。

5.设立客座研究员及客座副研究员职位。每年聘请一定数额外单位专家来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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